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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與會員卡加值權益條款

一、會員卡申辦方式

  1. 需要先使用LINE登入成為水宅研居官網的一般會員,即可於會員中心看到相應的會員等級,達成相應的條件即可升等
  2. 申辦水宅研居任何等級會員將會同步加入ELTG艾力特居家會員 (集團品牌綜合客服LINE@) 
  3. 本網站會員皆透過綁訂個人LINE通訊軟體帳號的UID編號登入,此UID編號具有唯一性,正常情況皆為訂戶本人透過電腦或手機進行註冊、付款及登錄個人訂購資訊,您瞭解並同意一旦訂閱或加值本網站之會員權益,即視為您已認知並同意權益條款內容。
  4. 首次加入高階會員卡(白金/玉璽)資格,僅可透過水宅旗下各地店長申辦訂閱

二、核卡方式


  1. 限本人申辦,恕不接受代辦。
  2. 每人限申辦乙次,若有重複申辦情事,則年度消費金額累積無法合併計算,水宅保留取消其中一卡之權利。
  3. 會員身份恕不接受贈與或轉讓他人使用,原申請人因故無法使用時,原會員身份則隨之失效。

三、使用期限

  1. 如無違法或其他失效原因,福星會員身份永久有效,並依累積消費金額升降會員卡等級。
  2. 以累積消費金額達標升等的高階會員卡(白金/玉璽),自升等日起起算 1 年後,自動降等回福星會員。
  3. 以年訂閱取得的高階會員,自訂閱日起算 1 年,若隔年無續訂或取消訂閱,自動降等回福星會員。

四、消費累積升等

  1. 升等條件
    (1) 任一會員年消費累積滿 $60,000元 即可升等為白金會員,滿額翌日立即升等。
    (2) 任一會員年消費累積滿 $100,000元 即可升等為玉璽會員,滿額翌日立即升等。
    (3) 年消費累積期間計算方式為「開卡或升等當天 ~ 翌年同月同日」※如:2025/1/5開卡,消費累積間為2025/1/5 ~ 2026/1/5。
  2. 累積期間到期後,翌日消費金額將自動歸零,並重新累積計算。

五、會員資料異動

會員資料如有異動時,請利用水宅研居官網會員專區自行登錄修正,亦可於上班時間來電客服中心 04-37048881 進行修改,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本網站提供的訂閱或加值屬數位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會員方案若訂戶欲提前終止合約,退費須依相關流程規定辦理。
  2. 合約期間內已領或使用的紅利點數、回饋金需全數退回。
  3. 以優惠方案贈送、使用或購買之服務或商品恢復原價計費。
  4. 訂閱會員將會在到期時自動續約1年,自續約日起算7日內皆可透過客服無條件退訂並退回款項,唯須遵照本條款第2、3款辦理,超過7日申請退訂未滿1個月將視為訂閱1個月,扣除已訂閱月數、金流手續費、15元匯費後,剩餘款項於10個工作天內以原付款管道退回,或以現金匯入指定之銀行帳戶。
  5.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除內容訂閱條款另有約定外,您同意本公司不對您負任何損害賠償的責任,包括因使用或無法使用內容訂閱服務而引起的損失,或其它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如屬本公司故意或過大過失所致者,您同意每單一事件本公司依法所應擔負最高賠償金額,為您於過去一年內就本訂閱而已支付予本公司之總金額。
  6.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及除權益條款另有約定者外,因供應商、硬體商、第三方服務商及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訂戶的任何瑕疵與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7. 水宅研居不保證特約商店所提供的優惠項目能夠即時更新或持續提供,特約商家有權依照當時情況變更優惠方案,一切內容以商家實際公告為主,水宅研居將持續為高階會員爭取特殊優惠。
  8. 非透過本官網線上付費之項目不適用任何會員權益。
  9. 本合約有效期間,訂戶不得有利用本網站從事不法或違反條款之行為。

七、申辦會員聲明事項

  1. 加入會員須保證所有填載之內容均為真實,並授權水宅研居向會員本人或有關單位進行核對。
  2. 當您同意成為會員時,即代表同意水宅研居及特約廠商得於其存續期間內,依經營目的或其他法令許可範圍內,在會員所在地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各項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供水宅研居進行行政研究、宣傳推廣、寄送消費資訊及行銷活動使用等)。您亦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查詢、閱覽個人資料;亦得申請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及要求對個人資料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倘不願意提供個人資料或不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者,本公司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3. 倘用戶為未成年人(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或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並同意內容訂閱條款,始生效力。倘用戶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不同意內容訂閱條款之全部或部分或不知情者,除有民法第 83 條之情形者外,權益條款對該用戶並不生效力。
  4. 為提供訂戶更完善的服務,或因公司營運所需,水宅研居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如訂閱條款有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於生效日前,於水宅研居相關頁面公告修改內容與生效日期,若您不同意修改內容,可於生效日前通知本公司並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惟若您於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接受修改後的訂閱條款,本公司亦將依新條款內容繼續提供服務。如有未盡事宜或其他爭議,均以水宅研居官方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5. 權益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如產生相關之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